第A2版:时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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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7月2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错车发生纠纷 打人撞车被捕

      本报讯 (通讯员 张琰)日前,东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一名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嫌疑人李某(化名)。
   3月7日晚,东明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接报警称,辖区内三庄公路上发生纠纷,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据报案人陈某(化名)讲述,当天下午16时40分许,他驾驶黑色轿车自西向东行驶,与迎面驶来的商务车因错车发生纠纷,商务车内的李某等二人上前对陈某进行辱骂,并将其从驾驶室拽出殴打。围观群众拉开后,李某等再次冲进陈某车内,驾车快速朝陈某撞去,最终撞在路北一棵杨树上,造成车辆报废。期间,一辆从此经过的五菱面包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被撞。据现场群众讲述,当时两名男子浑身酒气浓烈,站立不稳,驾驶陈某轿车时加油声音很大,车速极快,气焰嚣张,群众见状纷纷逃离,现场一度混乱,影响十分恶劣。东明县公安局党委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刑警大队三中队和马头派出所为主的专案组,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最终锁定驾驶汽车的嫌疑人李某。5月17日,李某向警方投案自首,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