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法治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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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1月08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专题宣传周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 何司宣 记者 刘洋)近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法律援助系统组织开展“法援牵手 敬老爱老”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
   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养老院等老年人比较集中的场所,围绕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险、继承、赡养等法律问题,通过播放普法公益广告、提供法律咨询、散发宣传品、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适应其群体特点的方式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专项法律服务。同时,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对高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失能半失能、空巢、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对80岁以上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