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百姓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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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5月1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多种优惠

5月14日,市民陈佳伟拨打本报热线咨询,在外地上大学,今年毕业后计划回菏泽创业,想了解家乡的优惠政策。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多种优惠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可提供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提供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对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提供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其中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小微企业按照央行同期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户补贴标准不低于1.2万元。
   享受培训补贴。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也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毕业年度的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一次性给予2000元至3000元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另外,鼓励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到农村创业。对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记者 黄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