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百姓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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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5月1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公 告

李明:
   你于2016年8月向巡视单县粮食局的巡视组反映:粮所欠款(没说哪家粮所)法院已判决,限期归还尚未清偿的问题,县巡视组列为我局限期整改的事项。我局经多方查找你,到县巡视组去县法院和27基层单位(原粮所)联系未果。巡视整改期限已到,望你一周内来粮食局与吴云红联系,(电话:0530-4662258)座谈协商还款事宜,逾期我局不再协调解决。
   单县粮食局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