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今日牡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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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2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区检察院加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

本报讯(通讯员 郜玉华 李全义)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增强对涉黑涉恶类犯罪的打击实效,保证办案不走偏、不拔高、不凑数,通过创新实施协作会商、因素排摸、线索深挖、一体化办案等有效举措,不断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效机制,做到不枉不纵,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该院与公安、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联席会议,互通涉黑涉恶案件情况、信息,统一观点和认识,形成打击合力。对疑难复杂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实现对黑恶势力案件快捕、快诉、快判。与区纪委、监察委加强沟通联系,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梳理分析,快速反馈移送,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探索建立深挖问题线索机制,做到“扫黑”与“打伞”同步。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普通刑事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挖掘其中可能隐藏的“村霸”“街霸”等,做到除恶务尽。对久拖不办、久拖不结的刑事案件,及违法办案、违法取证的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对报捕、移送起诉案件漏罪、漏犯的现象,坚决依法追捕、追诉等。同时,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将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对涉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干扰、阻挠正常办案的同步查办。
   牡丹区人民检察院还健全了不稳定因素排摸机制。通过民行、控申等业务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大局工作,制定公共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案,及时掌握新问题、新矛盾,研究检察角度的农村社会稳定评估预警体系,尽可能地把矛盾纠纷消灭于萌芽状态。结合检察职能对乡村社区干部进行“过筛式”排查,严查隐藏其中的涉黑涉恶人员,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常态督查和跟踪指导。
   同时,实行专业一体化办案研讨机制。抽调侦监、公诉部门的员额检察官成立涉黑涉恶犯罪检察组,专门负责办理涉黑涉恶类案件,统一行使批准或决定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对黑恶类案件实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集体研究把关;对疑难复杂、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提请检察委员会研究,严格控制办案时限,坚决做到快捕快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