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9月1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6]
公 告
根据文件要求,曹县青岗集镇卫生院在编工作人员董新超、刘玉军、刘淼、周锦国4人,因长期不上班 (无故旷工五年以上),医院经多方努力联系不到本人,其中已通知周锦国其家人多次,仍不回来上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曹县青岗集镇卫生院与以上四人解除聘用合同。
特此公告。
曹县青岗集镇卫生院
2019年9月9日
特此公告。
曹县青岗集镇卫生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