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今日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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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23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5]

“气代煤”燃气用户每立方米补贴一元

当年每户最高补贴1000元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 力)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日前获悉,根据省、市、区冬季清洁取暖文件精神,市开发区“气代煤”取暖用气补贴为取暖季 (当年11月15日—次年 3月 15日),2017年、2018年用户缴费补贴政策为每立方米财政补贴1元,当年每户最高补贴1000元。
   根据相关精神,市开发区“气代煤”使用补贴暂定3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专项拨付燃气公司充入用户燃气账户。补贴方式采取用户分两次交纳、财政补贴分两次发放的方式:即用户交纳500元燃气费,区财政同时补贴500元燃气费,燃气费使用完后用户再交500元燃气费,区财政再补贴500元燃气费,由燃气公司分批次存入个人用气账户。
   享受用气补贴需是2017年、2018年政府实施的 “气代煤”工程实施范围台账内的用户。第一次缴费时间截至2018年11月20日,第二次需在取暖季时间段内;燃气表号为燃气表上条形码2817或1818开头的12位数字。目前开通的缴费方式为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缴费和公司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