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看菏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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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2月0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牡丹区公示公租房复核和新申请公租房家庭审核结果

公租房资格复核,三成多没通过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德高) 昨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牡丹区2018年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情况、廉租住房补贴审核情况及2018年时代奥城、双井南街、义乌商品城公共租赁住房复核情况已开始公示,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家庭,可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公示期内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议。
   2018年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申请人年满18周岁;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在21699元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申请人为牡丹区城区居民并生活在牡丹区城区范围内,或者申请人在牡丹区城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连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有1年以上纳税记录;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区无产权房屋。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住房补贴的、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及政策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018年牡丹区新申请时代奥城、双井南街、中富德林华府、龙田名郡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合格通过的有212人,审核未通过人员有95人。时代奥城、双井南街、义乌商品城公共租赁住房目前承租人复核结果显示,时代奥城42人、双井南街33人、义乌商品城21人符合条件,共有59人未通过复核。
   2018年牡丹区廉租住房补贴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申请人具有菏泽市牡丹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生活在牡丹区城区内;享受城镇低保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9288元;申请人无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50平方米(已购买商品房但未交付使用的,视为有房家庭);未租住公有住房。经审核,申请人中符合条件55人,未通过审核人员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