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看菏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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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2月0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整改

我市严格落实环保督办企业整改

27家环保督办企业整改完成
行政处罚9家,取缔12家,移送公安机关3家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近日,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强化监督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要求,我市对27家督办企业逐一进行了梳理,按要求落实整改,目前27家督办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
   据了解,在本次督办的27家企业中,实施行政处罚9家,共计罚款43万元;取缔12家,移送公安机关3家。这些被督办企业分布在我市多个县区,涉及建筑工地、加油站、化工、印刷、建材、玻璃等多个领域。菏泽市桃园印务有限公司、菏泽春辉化工有限公司、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责令整改、罚款1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单县闰兰云沙子石子个体经营场所、菏泽市定陶县一千王农机加油站、牡丹区董兆华个体腻子厂、牡丹区林强建材内无名砂石厂等污染源已被清理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