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4月2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6]

预防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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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权利社会的责任
   本报讯 (记者 马琳)4月25日是我国第30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 “预防接种——孩子的权利社会的责任”。4月20日,记者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目前,儿童可免费接种11种疫苗。
   据了解,预防接种工作是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策略和措施。我国自1978年实施免疫规划以来,通过接种疫苗,显著减少了麻疹、百日咳、白喉、结核、破伤风等疾病的发病和死亡,乙脑、流脑等发病人数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我国目前使用的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法律和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目前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糖丸)、百白破三联疫苗 (白破二联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和A+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这些疫苗是适龄健康儿童必须接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也称为“计划免疫外疫苗”。腮腺炎疫苗、风疹疫苗、麻腮疫苗、狂犬疫苗、流行性感冒疫苗、肺炎疫苗、水痘疫苗、轮状病毒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等都是比较常见的第二类疫苗。第二类疫苗预防的疾病并非危害不严重,比如水痘的传播速度就非常快,所以二类疫苗并不是有些人理解的“没有必要”的疫苗,家长们可根据实际需要给孩子接种相关的二类疫苗,防患于未然。市疾控中心负责人提醒市民:儿童预防接种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工作,关系到儿童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所以,家长一定要支持、配合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免疫程序,及时带儿童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接种各类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