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6月13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东明县司法局
“法治扶贫”进乡村
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6月7日,东明县司法局法治扶贫小分队深入到东明县焦元乡荆南行政村,开展“为民服务,我带头”主题党日活动,到贫困户家中访贫问苦,送去饮料等慰问品,发放法律援助联络卡、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宪法等小册子,广泛征求法治扶贫工作意见和建议。 两年来,东明县司法局坚持做好精准扶贫和法治扶贫结合文章,采取多种形式,确保贫困群众享受到法治成果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 发放农民普法知识读本、宪法、民生知识读本、普法手提袋和纸杯、普法春联,为卧床不起的贫困人员购买了轮椅、被服,为家庭困难的学生赠送了书包和学习文具,为省级贫困村安装了路灯,为扶贫联系村购置了办公桌椅等,累计投资8万余元,助力法治扶贫。
借助“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明白人”培训活动。不断完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进家庭等活动,借助村“两委”干部培训,宣讲宪法和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推进村“两委”干部依法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援助联络卡,对在档在册贫困户群众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服务,注重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两年来,共为贫困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免除代理费用30余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借助“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明白人”培训活动。不断完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进家庭等活动,借助村“两委”干部培训,宣讲宪法和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推进村“两委”干部依法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援助联络卡,对在档在册贫困户群众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服务,注重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两年来,共为贫困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免除代理费用30余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