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7月27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男子酒后砸车被处罚
本报讯 (通讯员 张琰 记者 胡德光)近日,东明一男子深夜醉酒后无故损坏他人车辆,被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
7月8日凌晨0时40分许,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三台车辆被人损伤。当日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往现场。经详细询问,报警人邓某称,7日晚21时许,自己将越野车停放在某单位前的停车位上,至8日凌晨零点40分,有人通过其留在车内的电话号码联系他,称其车辆被砸伤。邓某遂赶忙查看,发现自己车辆右后门有被硬物砸伤的痕迹,东侧紧邻的两辆汽车也都有被砸伤的痕迹,遂通过车内留有的电话号码与另外两个车主取得联系。民警在事发现场发现有一名醉酒男子躺在被砸伤的车辆附近,经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确认就是该男子用随手捡起的石块将车辆砸伤,遂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内妥善安置至醒酒。至次日上午,男子酒醒后称只记得与好友吃饭喝酒后,在回家的途中走到停车场内睡着,其余一概记不起来。7月9日,该男子被东明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7月8日凌晨0时40分许,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三台车辆被人损伤。当日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往现场。经详细询问,报警人邓某称,7日晚21时许,自己将越野车停放在某单位前的停车位上,至8日凌晨零点40分,有人通过其留在车内的电话号码联系他,称其车辆被砸伤。邓某遂赶忙查看,发现自己车辆右后门有被硬物砸伤的痕迹,东侧紧邻的两辆汽车也都有被砸伤的痕迹,遂通过车内留有的电话号码与另外两个车主取得联系。民警在事发现场发现有一名醉酒男子躺在被砸伤的车辆附近,经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确认就是该男子用随手捡起的石块将车辆砸伤,遂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内妥善安置至醒酒。至次日上午,男子酒醒后称只记得与好友吃饭喝酒后,在回家的途中走到停车场内睡着,其余一概记不起来。7月9日,该男子被东明警方依法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