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90612期 第A3版:今日牡丹区

第A3版:今日牡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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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6月1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失业保险金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本报讯 (通讯员 郜玉华 梁涛)6月11日,笔者从牡丹区人社局获悉,该区采取以下举措,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金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随时申请。
   一是一般企业稳岗返还。返还标准为: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申请条件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统筹地区或山东省城镇登记失业率。
   二是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补贴返还。返还标准为: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申请条件除符合上述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2条及以上条件:2017年和2018年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范围内;2018年和2019年(申请时上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30%至70%范围内;2018年度以来企业停产或半停产达3个月至6个月,申请时待岗职工在10%至30%范围内。
   三是职工技术技能补贴。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标准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在批准后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获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按级别高低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者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