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91106期 第A4版:百姓问政

第A4版:百姓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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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11月0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我市电动自行车将安装全省统一号牌

要求车辆符合国标,并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本报讯 (记者 周天宇)日前,记者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近期,我市将执行全省两轮电动自行车号牌安装政策,申领全省统一号牌。我市已在定陶区试行两个月,陆续安装了部分符合国标,且带有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效果良好。
   据菏泽市专项整治超标电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6月份开始,根据我市城区整治超标电动车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已陆续在牡丹区、开发区和高新区安装电动两轮、电动三轮车临时号牌40余万副。同时我市出台多项措施,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加大对违规两轮电动车的处罚力度,尤其加大对无证无牌上路电动三、四轮车的管控力度,收效明显,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见好。目前,仍有部分电动二轮车没有及时安装临时号牌。对此,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已停止超标电动车的临时号牌安装工作,将统一执行省电动自行车号牌安装政策。
   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近期内,我市即可开始安装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但安装的前提则是该车必须符合国标条件,同时要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市民朋友需要把销售发票、车辆合格证和本人身份证留好,到时候按公示的地点领取正式号牌。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和我市专项整治超标电动车的有关规定,目前,市区已暂停超标电动车的安装工作。预计近期再次重新启动超标电动车临时号牌安装,但有效期仅为三年,超期后自行报废,不准再上路行驶,否则将面临被查处的后果。而符合省政府要求的国标电动自行车则属于正规合法号牌,安装后将允许长期使用,没有特殊情况不需更换。
   据悉,我市首批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已运抵菏泽,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完成,正等待省政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