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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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3月13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通 知

牡丹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9日作出 《牡丹区2013-3号地块房屋征收决定书》,并发布《牡丹区2013-3号地块房屋征收通告》(2018)13号,决定对规划东顺城街以东、黄河路以南、青年路以西、康庄路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征收。发放分户评估报告日期:2018年3月14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5日。
   请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在看到通知后尽快到指挥部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不要耽误大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指挥部地址:青年路与康庄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特此通告
  牡丹区2013-3号地块征收建设指挥部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