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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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3月13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声 明

根据 《菏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菏办发[2016]41号)要求,市级公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车辆交易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我公司根据市级公务车改革取消车辆过户情况,现声明如下:
   一、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后,凭《车改车辆拍卖竞价成交确认书》等文书,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如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因此给车辆所属原单位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声明所称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市级公务车改革取消车辆,亦包括通过本公司交易的所有车辆。本声明所称买受人是指以最高竞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附:《至今未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的清单》
   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