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百姓问政广告

下一版>

<上一版

日期:[2018年06月13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非机动车左转必须二次过街

不少市民通过渠化路口时都错了
最近一段时间,市区路口渠化力度加大,菏泽城区人民长城路口、人民八一路口、人民丹阳路口、人民中华路口等许多路口都已经渠化改造完毕,这些渠化路口的改造完毕,极大地提升了车辆和行人通行率。记者调查发现,在提高通行率的同时,由于许多左转弯的非机动车不依照交通法规进行二次过街,致使交通隐患增大。
   6月11日上午8时许,记者在人民八一路渠化路口进行调查。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记者发现需要左转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大部分并没有按照二次过街的方式进行过街,而是在左转弯绿灯亮起的情况下,与机动车抢道,直接在机动车道上左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与行人混行在一起,影响了通行率,还带来许多交通隐患。记者随后又在人民丹阳路口、人民中华路口等渠化路口进行了调查,发现需要左转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大部分没有进行二次过街,而是直接进行了左转。
   “不知道还需要二次过街,以为直接左转就能过。”记者采访了几位行人,得到的回答大同小异。“确实影响机动车的驾驶。”司机王先生说。
   市交警支队市区大队民警告诉记者,他们为此也经常规劝非机动车和市民要按照交通法规通过渠化路口。交警提醒市民:非机动车和行人左转要采用二次过街方式通行。非机动车同行人按照行人信号灯指示直行进入导流岛内,需要左转的非机动车需要等待下一个与之相交道路行人信号灯指示,绿灯显示时再二次通过交叉口。
  文/图 记者 仝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