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90821期 第A4版:百姓问政

第A4版:百姓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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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8月2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公共场所岂能私设围挡?

城管部门:未办理审批手续,依法拆除!
本报讯 (记者周天宇)“这个单位在写字楼公共区域内设置围挡、搭建岗亭,阻挡附近小区业主正常通行,合理吗?”日前,市民徐先生反映问题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在市区人民路与永昌路交叉口东北角某写字楼内的一家金融机构,竟然私自在停车场区域内设置围挡、搭建岗亭,只准许自己的客户停车。对此,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该单位行为未经审批,违反相关法规。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围挡依法进行拆除,并责令该机构自行拆除岗亭。
   投诉人徐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中央公馆小区业户,经常从这里出入,该银行机构前几天却在此营业厅门前的公共区域设置了一个岗亭,并圈占岗亭周边区域,里面施划了不少停车位,并且在进出口处设置了车辆识别系统,只准许他们自己的客户停放车辆,不准其他车辆出入、存放。大家原来可以通行的地方被堵死,只能绕行。一位保安说,这里是他们单位的,不办理业务的不允许停车。
   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经到现场调查核实,该广场已被该银行购买下来使用,使用权确属其单位所有。但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要求,搭建岗亭、设置围挡需要取得审批手续,而该机构并未办理相关手续。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拆除通知,责令其拆除。记者获悉,8月17日,城管执法人员已将围挡依法拆除,广场恢复正常通行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