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90821期 第A4版:百姓问政

第A4版:百姓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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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8月2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居住后才可以迁户口?

近日,市民郭女士咨询,我在城区买了房子,想把户口迁到城区,但是由于没有交房,没有入住,被告知无法迁户,是否有这个规定?
   市公安局户政处工作人员解释,落户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原则,需要实际入住后再迁户口。
   根据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只在菏泽城区购买房子不可以将户口迁到城区。购房迁入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合法固定收入证明、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凭证,社区或小区落户介绍信、实际入住证明,在房屋所属地派出所办理准迁和迁入手续,随户迁入的,仅限于直系亲属。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核实,可根据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办理。 记者 仝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