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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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4月2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监察法

本报讯 (记者 常焕坦)4月25日,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并做交流发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光忠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监察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推进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监察法的学习运用,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严格按照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执法用权。依宪依法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目的,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法治水平。要强化监督职责,督促好公职人员更好地依宪履职、依法履职,把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惩治腐败不手软、不松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